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1,094,299元[7] - 公司发起人的认购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出资在公司设立时缴足[15] - 公司股份总数211,094,299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等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52]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75]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5]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5] - 多种交易情形应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99][100][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104]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1][11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4]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2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7]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7] - 现金分红有多种条件和比例要求[140][142] - 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6]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60][16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5] 章程相关 - 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涉及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办理变更登记[174]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74] - 本章程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179]
深圳新星(603978)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