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2500.00万股普通股,并于7月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8][19] - 公司发起人于2020年6月10日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2]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股份质押与重大事项审议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担保相关规定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关注[40] 交易与股东大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2]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4] 股东大会决议与记录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6]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1/3[8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4]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9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8] 总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7][118]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32]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1] 分红政策 - 公司主要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股票股利方案交股东大会审议[14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原则上不少于年均净利润的30%,每连续3年至少现金分红一次[14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46] 会计师事务所与会议通知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54][155]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158][159][160][161]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报纸公告[160][161][162] - 公司因多种原因解散,部分情形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16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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