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路股份(688190)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20号 BEIJI NG D HH LAW FIR 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 E I J I N G D H H L A W F I R 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 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众披露,并依 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