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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测控(688200)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88200华峰测控(688200)2025-01-25 00:00

会议召集 - 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30日内召开会议,15日前发通知[10] -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0][12] - 未履职时10%以上持有人有权发通知[12] 会议安排变更 - 因不可抗力变更安排,召集人应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3]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公告通知[13] 债权登记日 - 不得早于会议前10日,不得晚于会议前3日[14] 临时议案 - 10%以上持有人可提临时议案,提前10日提交[17] - 召集人收到后5日内发补充通知[17]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应提前24小时送交召集人[19] 会议主持 - 董事长等未履职,由表决权最多持有人担任主席[22] 人员出席 - 10%以上持有人等要求,公司应派人员出席[22] 表决权 - 每张100元债券一票表决权[25] - 5%以上股权股东及其关联方无表决权[26] 决议生效 - 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持有人同意[29] 决议公告 - 召集人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30] 文件保管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保管10年[32] 规则生效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可转债发行日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