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晶合集成(688249)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688249晶合集成(688249)2025-01-01 00:0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况,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6] 参会人员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19] 表决相关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21]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累积投票制下候选人获票数超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者中选[2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以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