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之法律意见
专利案件信息 - 2025年1月23日南京正大天晴对微芯生物案涉专利提无效宣告请求,编号4W119512号[9] - 案涉专利为“一种TRKA(G667C)和FLT3靶点抑制剂及其与西达本胺的组合物”,2022年8月30日申请,2023年3月17日授权[9] - 无效宣告范围是案涉专利权利要求1 - 5和权利要求9 - 12无效[9] 证据情况 - 证据4为西达本胺晶型专利,2015年11月25日授权公告[15] - 证据6为2017年4月1日定稿学位论文,公开西达本胺合成最终步骤,无确证公开日[15] - 证据7为西达本胺片药品说明书,来源待核实[16] 专利问题 - 案涉专利权利要求5和9不清楚,不符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9] - 案涉专利权利要求2 - 5和9不具新颖性,不符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9] - 案涉专利权利要求1 - 5和9 - 12不具创造性,不符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9] - 案涉专利权利要求10 - 12不具实用性,不符专利法第22条第4款规定;技术方案未充分公开,不符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9] 西达本胺专利情况 - 西达本胺产品已授权专利13项,申请中专利11项[20][21] - 围绕西达本胺形成多项专利保护体系[21] - 西达本胺产品最长专利保护期延至2042年[21] 案件影响及进展 - 案涉专利若无效不影响西达本胺生产销售,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经陈述意见、实质审查等程序作决定[23] - 当事人不服可向法院起诉[23] - 事项无最终结果,对公司损益影响不确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