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1] - 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12] - 董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书面审核意见[12] - 定期报告财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相关方作专项说明[13] 年度报告内容 - 披露所处行业基本特点、核心竞争优势等信息[14] - 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比例[14] 业绩相关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收同比降超50%或为负,披露下滑或亏损原因[1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同比升降超50%或扭亏为盈,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52] - 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披露更正公告[53] 重大资产交易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披露[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交易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及时披露[30] - 交易金额占公司经审计营收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及时披露[30] - 交易预计利润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及时披露[30]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及时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及时披露[3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披露信息[43]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比例[45] 其他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46]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按规定披露核查公告[41][4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债务逾期等情形披露信息[4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平仓风险通知公司并披露情况[44] - 公司出现变更名称等情形及时披露[48]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49]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5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57] - 定期报告编制后,董秘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66] - 董事、监事等履职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1]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0年[7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73] - 公司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7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4] - 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75][76] - 定期报告等信息公布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75] - 公司各部门报送信息经董秘审核并履行保密义务[76]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77]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0]
煜邦电力(6885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