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于1993年3月29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境内公众持股1650万股于1993年8月9日上市,内部职工持股350万股于1994年8月1日上市转让,定向法人股1000万股于2006年4月股权分置改革后逐步流通,境内上市外资股2000万股于1993年8月9日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656.5077万元人民币[7]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0,500万股,成立时向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发行4,550万股,占比43.33%,向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发行950万股,占比9.05%[14][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656.5077万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48,521.3797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7,135.1280万股[1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依照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股份1年内转让给职工[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6]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1][42]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2]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3]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4]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3]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5]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55] - 关联交易特别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55]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股东提名[56] -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56] - 股东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0天提交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和资料,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会前10天披露[57]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内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67] - 董事任期从就任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继续履职[68]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1]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71]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任职结束后6个月内有效[7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7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8]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受此限[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0]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87]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8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9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9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9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96]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及收购资产和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 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1]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8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81] - 总经理对属下控股比例50%以上企业可提出担保建议[82]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任免由总经理提出,经董事会批准[8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9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07]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0]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4]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14]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4]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7]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5] - 本章程经2025年2月7日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126]
国药一致(000028) - 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