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A(000553)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元 律 师 李 奇 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25) 第 009 号 致: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25年 1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号院 7号楼 6 层召开。北京市 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