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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000925) - 公司章程
000925众合科技(000925)2025-02-10 17: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9年4月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78,207,158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678,207,158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 - 发起人浙科创、浙科投等认购股份合计6000万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4]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0]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多种情形[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五人[81]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7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1] 其他组织相关 - 事业合伙人委员会由5位合伙人委员组成,成员任期3年一届,可连选连任[96]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11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0] 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无需股东会决议[137]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13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