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00098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发表意见,不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 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 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会议通知》"),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