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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0020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
002033丽江股份(002033)2025-01-08 00:0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需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4]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15] - 现任监事不得担任[15] - 被采取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人员不得担任[16] 董事和高管选任程序 - 提名委员会广泛选择候选人[18] - 推荐初选人选需提交多项资料[18] - 需征求初选人对提名的同意[18] - 选任需经资格审查等程序[18] 标准和程序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0]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