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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9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002036联创电子(002036)2025-01-10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2004年8月在深交所公开发行A股3000万股并上市[6] - 2015年11月3日向境内外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4,640,511股,12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9,369,899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59,369,899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59,369,899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董事会应在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出通知[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设董事长1人[79]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71]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3]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3] 交易审议规定 -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1] - 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占比超50%或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提交股东会审议[81]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4]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报酬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续聘也由股东会决定[12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三十天通知[121] - 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董事会拟订方案、股东会决议、签合同、办审批等[129] - 公司减资需编制清单,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公告,债权人三十或四十五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减资后资本不低于法定限额[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