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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002045) - 国光电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002045国光电器(002045)2025-01-27 00:00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63,946,271元,每份份额1元,任一持有人所持有份额对应公司股票数量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12] - 存续期不超36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可延长[15] - 锁定期为12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算[1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度公司需基于2022 - 2024年平均营业收入使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20%,基于2022 - 2024年平均毛利额使年度毛利额增长不低于20%,标的股票方能解锁[19] - 2025年度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及B以上,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前提下可解锁全部标的股票,B以下则不能解锁[21] 实施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草案全文及摘要等[8]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审议该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8]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经出席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计划可实施[8] - 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披露获得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8] 参与人员范围 - 参加人员范围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核心管理人员,参与对象须在计划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1] 持有人会议相关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8][29] - 持有人会议表决,每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通过,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33] 管理委员会相关 -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35] - 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35]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开会,主任召集,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8]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8] - 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可传真方式进行并签字[38]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形成记录,出席委员需签名[39] 计划变更、终止及权益相关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49]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锁定期满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可延长[50] - 存续期内持有人权益不得退出、担保、偿还债务等,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50] - 发生特定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并强制收回权益,按出资金额及利息或售出金额孰低原则返还个人,收益归公司[51] - 持有人职务变更、退休等特定情形权益不做变更[52] -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管理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依法扣除税费后按份额分配[54]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仍含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54] 管理办法相关 -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6] -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董事会、管理委员会和持有人另行协商解决[56] -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