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00263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资金支取与协议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债,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4]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15]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在年报披露[14] 项目相关规定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距到账不超6个月[17] 检查与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4]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24] 计划调整与核查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5]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26]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现场核查一次[26]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