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002755)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股份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 分、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和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股份公司及子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十一条 各分、子公司的业务与财务核算均使用公司 ERP 管理系统,必须 按照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执行。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根据股份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包括股 份公司独资或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且由股份公司控股的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份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照股份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享有 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处置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