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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
002930宏川智慧(002930)2025-01-20 00:00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应对舆情管理工作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并由经营管理团队会 议人员及各中心/部门负责人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任成员。 组长负责领导舆情管理工作组的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组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 时,由董事会指定的舆情管理工作组其他成员进行领导。 第六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 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