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768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413.8738万元,股份总数为204138738股[10][20] - 公司发起人陈荣、谢祥娃、郭京平、朱祥、翁明合持股比例分别为38.20%、29.30%、14.00%、11.00%、7.50%[19][20]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9]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3]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3]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45]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47][49][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4]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一般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76]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8]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8] - 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78] -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7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0]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92] 交易与担保审批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占比超5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时需股东大会审议[39]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数据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2][10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3000万元以上且占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03]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0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96][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0]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时可随时通知[11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1] 其他人员与制度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0][123]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届满连选可连任[13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4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143]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56] -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57]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59]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67]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公告[177][17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8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84]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设立新公司、章程修改等应依法办理相关登记[180][181][191]
祥鑫科技(002965) - 公司章程(2025年0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