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30027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月修订)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聘连任[2]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10] - 特定情形时,总经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10] 会议记录保存 - 一般的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10年[11]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对经营活动合规性、资产和资金安全性承担领导责任[5] - 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决定,协助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相关工作[7] - 财务负责人执行总经理决定,协助开展工作,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工作[8] 职权代理 - 总经理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主持工作[8] 报告机制 - 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预计经营业绩亏损等情况,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3] - 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或指定董事报告公司年度计划实施等情况[14]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等情况[14] - 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时,总经理应在5日内报告工作[14]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4]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未规定的依照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6] - 工作细则中“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16]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