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300379)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011-2 号 释 义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本法律意见书中如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东方通/公司 | 指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 2025 | | | |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 | 指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的 2025 | | 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次 |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 | | | | 标的股票 | 指 | 公司向本次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