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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300450先导智能(300450)2025-01-28 00:0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0] - 根据公司审计部门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5]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罢免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批准其薪酬及聘用条款[8] -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报告,关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10] - 监督及评估公司财务汇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会议召开前3天须通知全体委员[19]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公司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