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 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买卖公司股票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 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管理办法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办法并履行 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