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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300602)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300602飞荣达(300602)2025-01-23 19:26

业绩总结 - 2024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24,585.62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负债总额12,578.33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净资产12,007.29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19] - 2024年1 - 10月营业收入17,114.80万元,较2023年度略有下降;营业利润5,526.86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净利润4,749.22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1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以38000万元收购江苏中煜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其将成全资孙公司并纳入合并财报范围[4][47] - 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马飞持有江苏中煜60%股权[5] - 收购前马飞认缴出资600万,持股60%;黄巍巍认缴出资350万,持股35%;敖煜之认缴出资50万,持股5%;收购后江苏飞荣达认缴出资1000万,持股100%[15] - 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8300万元,本次收购价格以收益法评估的整体估值38300万元为定价基础[4][25] - 交易对价分基础交易价款和延期交易价款,基础交易价款2.28亿元,延期交易价款最高1.52亿元[28] - 第一期基础交易价款为基础交易价款的60%,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为40%,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29][30] - 第一期延期交易价款7600万元,需满足2025年审计报告及净利润达5500万元条件[30] - 剩余延期交易价款根据2025 - 2026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比例计算支付或返还[30][31] - 标的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承诺达到5500万元,2026年度达到5600万元[33] - 若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购股权[33] - 本次收购交割日不晚于2025年3月31日[34] -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44]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收购江苏中煜符合整体战略,可完善业务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46] 风险提示 - 本次收购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否存在不确定性[50] - 本次收购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权益价值最终结论,可能面临估值风险[51] - 收购完成后业务整合能否达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有收购整合风险[52] - 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有不确定性,若未达预期会对上市公司不利[53] 相关方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收购符合公司战略,同意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54][55] - 保荐机构认为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对收购事项无异议[56] 其他信息 - 江苏飞荣达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11] - 江苏中煜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12] - 收益法评估江苏中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增值26,292.71万元,增值率218.97%[23] - 资产基础法评估江苏中煜总资产增值7,019.47万元,增值率28.55%;净资产增值7,019.47万元,增值率58.46%;总负债无增减值,增值率0%[23] -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相差19,273.24万元,差异率101.30%,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23] - 2024年度公司与马飞先生等关联人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4500万元,向江苏中煜采购商品约2850万元,房租物业及其他约160万元[48] - 标的公司以生产销售高端橡胶密封件及新能源汽车橡胶制品为主,橡胶密封圈覆盖国内TOP电芯企业[45] - 公司是重要电池厂商一级密封圈制品供应商,有自主研发体系和优质客户[46] - 若乙方二、乙方三违反服务期约定,须按收到的本次收购对价总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6] -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该方需向另一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39] -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每日按未给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40] -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内部按60:35:5的比例承担所涉责任[42] - 本次收购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