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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月)
300647超频三(300647)2025-01-17 20:26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5][6]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1]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2] - 财务报告附注重大差错: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等,差错事项符合特定标准,担保等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8][9]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差错:重大诉讼等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10]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应追究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4] - 因差错被监管部门措施,审计部门查实原因并报董事会追究责任[14][16] - 存在特定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15] - 责任追究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情形有四种[16] - 作出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并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16]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六种[18]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8] 其他规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2]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18]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