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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300665)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300665飞鹿股份(300665)2025-01-25 0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的签署页) 委员签署: 唐有根 刘崇 章卫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崇先生、唐有根先生的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并均已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崇先生、唐有根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崇先生、唐有根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