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30066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 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常驻组员为证券事务代表,其余组员由组长 根据需应对的舆情组建。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 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 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