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300777) - 光大证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公司设立后,自外部引入的技术团队将技术交由标的公司进行使用、 验证,培训技术人员,且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取得进一步持股资格。按照投资协 议约定,如全部产品经客户验证合格,中简科技分四次将所持标的公司合计 39% 股权转让予瀚宇技术,其中:杨永岗先生通过瀚宇技术间接获得标的公司 6.825% 股权,应通过瀚宇技术向中简科技支付股权转让款 682.50 万元;技术团队通过 瀚宇技术间接获得标的公司 32.175%股权,无需支付股权转让款。转让完成后,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设子公司构成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 构")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中简科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