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301167)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资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适用本制 度,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非日常经营交易 事项决策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