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决策 -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决策机构[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0] 担保条件 - 公司可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必要时可进行风险评估[5][8]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应包含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8] 审批要求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1] 日常管理 - 财务中心负责担保事项登记、注销及日常管理[18]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注意担保时效期限[18]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1]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相关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1] 责任追究 - 违反担保制度规定,董事会将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24]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