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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628强达电路(301628)2025-02-10 19: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4]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24] - 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紧急时可通讯表决[25] 报告与披露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含七项内容[11][17] - 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6] - 提审议意见未采纳时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7]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29]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29] - 与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9] - 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