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7]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2] - 定期董事会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22]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5%,由董事长授权经理审批[10]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低于一定标准,由董事长授权经理审批[10][11] - 董事长授权经理批准特定金额的关联交易[12]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3]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2][3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应记录会议,包括日期、出席董事等内容及表决方式和结果[3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3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7]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