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68849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期权行权价格、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期权行权价格、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实行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的 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报送,愿意作为公开披露文件,并对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金杜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 销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 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金杜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 审阅并确认。 金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陕西源杰半导 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