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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
002204大连重工(002204)2025-02-20 18:3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赋予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包括董事会会议的 组织和协调工作,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安排会议的 召开,保管董事会印章等。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 事不少于三名,董事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产生。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 人提出名单,由全体发起人选举产生; 2.董事会换届,下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由上一届董事会 提出,并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公司董事会和持有或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