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601607)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2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外董56名,独董34名[1] - 外董应占半数以上,独董应占三分之一以上[1] 募集资金规定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净额10%用于其他项目需独董意见[2] 审议要求 - 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3]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2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外董56名,独董34名[1] - 外董应占半数以上,独董应占三分之一以上[1] 募集资金规定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净额10%用于其他项目需独董意见[2] 审议要求 - 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通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