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相关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授权办理相关事宜[11] - 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注册,股票上市需上交所同意[11] - 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14] - 发行不以广告等公开方式进行[15] - 发行对象为博荣益弘,不超过35名投资者[18]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2.61元/股[18] - 博荣益弘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控人控制主体间转让除外)[20] 主体情况 - 公司具备发行主体资格,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变[12][27]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原则,无同业竞争[31] - 拥有的主要财产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等限制[33] - 报告期内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符合规定[37] - 章程制定及修改履行法定程序,内容符合规定[38] - 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及变更符合规定,独立董事合规[40][41] 合规情况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税种、税率合规,税收优惠合法有效[42][43] - 最近36个月内无环保、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重大行政处罚[45] - 有一项涉案金额超500万元诉讼案件,2024年12月30日已出具调解书[49] - 控股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实质障碍[49] - 曾因子公司股权转让会计核算问题被监管警示,不构成本次发行法律障碍[50] 认购情况 - 博荣益弘认购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股票质押融资预计40000万元[52]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存在禁止持股等情形[53]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未减持,至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54] - 博荣益弘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54] 资金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17]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无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不用于类金融业务[55] 控制权情况 - 截至核查截止日,嘉实龙博为控股股东,陈波为实控人,发行后控股股东变为博荣益弘,实控人不变[24] - 博荣益弘认购致控制权变化风险小[52]
嘉泽新能(601619)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