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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600379宝光股份(600379)2025-02-23 15: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2月19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2002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0,201,564元[5] - 公司发起人的实物出资10,800万元于1997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330,201,564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股东异议等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因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增减变化达1%以上、达到5%、质押股份、股份被司法冻结时应书面报告[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6][4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9]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65]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标的资产净额占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成交金额占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6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标的资产净额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成交金额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69] 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财务资助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7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计或评估,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个年度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60%等情形可不实施现金分红[10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0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