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9月21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4年9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12] - 2024年9月27 - 10月8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2] - 2024年10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 - 2024年11月2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调整及授予议案[14] - 2024年11月22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14] 激励计划数据 - 激励对象人数由223人调整为221人[15]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2日[16]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9万股[17] - 授予价格为每股70元[17] 合规情况 - 无最近一年财报被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8] - 无最近一年内控被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8]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19]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1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