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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公司章程(草案)
688279峰岹科技(688279)2024-12-24 20:26

公司上市与股份发行 -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注册,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2309.0850万股[6]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认购3515.4431万股,持股比例50.7480%[13]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认购1346.5723万股,持股比例19.4388%[1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应诉讼权利[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8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7] - 公司指定上交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1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