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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688279峰岹科技(688279)2024-12-24 20:2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2] H股发行 - 监事会同意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议案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4] - 发行股数不超发行后总股本2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承销商有不超发行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6] - 发行有关决议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获批则延至发行完成日[8] 资金用途与公司性质 - 监事会同意发行H股募集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议案待审议[10] - 监事会同意H股发行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议案待审议[12] 利润分配与规则修订 - 监事会同意发行H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议案待审议[13] - 监事会同意修订《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待股东大会审议,H股上市生效[14][15] 审计机构 - 监事会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议案待审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