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障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 - 重大事件需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3]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4] - 同时发行公司债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5] - 同时发行公司债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6] - 同时发行公司债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6] 披露时间要求 - 公司信息披露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8] - A股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3][14] - H股年度报告4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21天披露,半年度报告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公告3个月内披露,半年度业绩报告2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公司刊发A股季度报告时应相应刊发H股季度业绩公告[14] 披露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行业信息[15]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7]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7]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依法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8]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需经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交易所审核登记、媒体公告等流程[33] -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34] 人员职责与管理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统一负责信息披露事务[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对招股说明书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4][2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6]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监事履行职责行为进行书面记录并保存[27] - 证券部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进行书面记录并保存[27] 保密与审计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内幕交易[3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1] - 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1]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2] 其他规定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7] - 公司证券在境内境外发行交易时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相同信息[9] - A股信息披露文件用中文文本,H股用中英文文本[9]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6] - 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执行,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37] - 公司相关人员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对责任人进行处罚[39] - 公司未追究违规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3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立即修订[41] -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41]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41]
峰岹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