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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603517) -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3517绝味食品(603517)2025-02-24 19:16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提名委员会委员 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