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600178) - 东安动力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2025制定)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的日常管理部门, 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决议事项, 本制度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 查和督办。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监督、 检查和督办。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的责任人,董事长负责指 导、督促总经理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 和总经理监督、检查具体决议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一)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及时传达至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