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点软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定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分别在《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伟建律师、张艺馨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