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离职 - 任职不符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12] - 因解除职务等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20] 独立董事资料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1][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6]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28]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30] 制度生效 - 本工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达梦数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