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或二级市场回购[15]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5.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15] - 首次授予910.5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22%[15] - 预留授予224.5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9.78%[1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874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需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1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5.27元[19]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24%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10%以上[38]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5%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20%以上[38] -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68%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30%以上[38] - 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85%以上或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40%以上[38]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25%[27]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结束前授予完成,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之后授予完成,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27][67]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激励对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A、B+、B、C、D五档,B+归属比例100%,C归属比例50%,D归属比例0%[42]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53]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任一人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54] - 授予价格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2.24%,前20个交易日的50.00%,前60个交易日的47.46%,前120个交易日的42.84%[58] - 阳光电源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74]
阳光电源(300274) - 中金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