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通过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 际到会董事 9 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 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99552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