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伟星股份(002003) - 子(分)公司管理制度
002003伟星股份(002003)2025-02-26 18:46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虽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4] 重大事项审议 - 子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4] - 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须经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及自身权力机构审议批准[21] 信息报送 - 子(分)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1] - 子(分)公司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决议等资料报证券部备案[28] - 子(分)公司季度、年度结束后向财务部提交财务报表[29] 项目报告 - 子(分)公司在建工程和对外投资项目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进度及达产达效情况[3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分)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9] 经营要求 - 子(分)公司日常经营等活动需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总体目标等要求[29] - 子(分)公司经营目标及规划要与公司总目标及长期规划保持平衡[29] - 子(分)公司经营活动接受公司相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2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子(分)公司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执行[29]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本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3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