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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002003伟星股份(002003)2025-02-26 18:4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超50%的子公司和虽持股未超50%但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4]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8] 董事会审批要求 - 由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要求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不超70%(控股子公司除外)[16] 董事责任与制度执行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制度与国家后续规定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