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 5 层 邮编:230022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815 2-2-1 释 义 除非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安孚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 21 日经合肥 | | --- | --- | --- | |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名称由"安徽安德利百货股 | | | | 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肥荣新 | 指 |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荣耀 | 指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安孚能源、标的公司 | 指 |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亚锦科技 | 指 |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南孚电池 | 指 |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