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 上审(并购重组)〔2024〕3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作为安徽安孚电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安孚科技")审计机构,已会同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承义律所"或 "法律顾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或"评估 机构"),对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并回复如下: 问题 4.关于前次重组 重组报告书披露:( ...